雖然這篇文章跟FF沒有直接關係,
不過因為軟體專利權對自由軟體影響很大,
並且此文章作者為
Richard Stallman,
所以我也把這篇新聞轉過來與大家分享。
觀點:比爾蓋茲與共產黨同路人 [台灣CNET 2005/02/18]
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opic ... 551,00.htm
引言回覆:
軟體開發人員並不反對著作權法,因為程式開發人員本身就握有程式的著作權;只要這些程式碼是程式人員自己寫出來的,其他人就沒有權利主張這些程式的著作權,也因此並不需擔心外人能把任何侵犯的行為加以合理化。
專利則又另當別論。軟體專利並不涵蓋程式或程式碼本身;它講究的是概念(方法、技術、功能、運算法則等)。開發一個大型程式勢必會包含許多概念,即使其中有幾個全新的想法,其他部分還是會來自開發人員先前在其他軟體上所看過的東西。若每個概念都有人來申請專利,那每個大型程式免不了要侵犯上百個專利。開發一個大型軟體等於要讓自己吃上上百宗官司。是以軟體專利對軟體開發人員以及用戶(也可能連帶挨告)都是一大威脅。
部分軟體開發人員比較幸運可逃過一劫,這些多半是大型廠商,本身就握有許多專利,還會交叉授權,這讓小廠商吃盡了苦頭,也因此會在國會遊說軟體專利的多半是超級大廠。
「若以前也有軟體專利這回事,人人都把想法拿去申請專利,那麼現今的產業根本前進不了。一家新創公司成立時手中沒有任何自己的專利,他只能任由大廠在專利費用上需索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