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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MAScript Har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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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頁 (共 1 頁)

發表人:  GlinX [ 2008-08-20, 13:44 ]
文章主題 :  ECMAScript Harmony

引言回覆:
Discussion between these two groups finally came to an amicable conclusion earlier this month at the July 2008 Oslo meeting, however, resulting in a cooperative refocusing on simplicity and pragmatic language additions. This collective effort will work to improve the existing ECMAScript 3.1 specification while, simultaneously, working on a new successor specification with the moniker “ECMAScript Harmony” that will include more significant language additions.


有興趣的可以找找 Mozilla Developer Center 的 DevNews,可找到上面的原文
(MDC 現在改成新版了,比較漂亮)

我直接貼 John Resig 的部落格連結:
http://ejohn.org/blog/ecmascript-harmony/

中文大意我亂翻一下,看到眼睛痛的請點新一點靈眼藥水 = ="a

就是說 Adobe、Mozilla、Opera 還有 Google 組成 ECMAScript 4 開發小組
而且也開發好一段時間了

但是 Microsoft 跟 Yahoo 並不認同 ECMAScript 4 的規範
也組成了 ECMAScript 3.1 的開發小組,走向不同的道路

而日前,這兩個小組終於達成協議
合併成為共同開發名為 ECMAScript Harmony 的未來規範

(Harmony 這名字取得真好...有某地風味)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其他連結:

JavaScript 2 Looking Good Thanks to ‘Harmony’ Project
http://www.webmonkey.com/blog/JavaScrip ... y__Project

After Oslo: Thoughts on Harmony and Evolution
http://blog.mozilla.com/standards/2008/ ... evolution/

--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發表人:  adon [ 2008-08-21, 04:29 ]
文章主題 : 

GlinX 寫: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原文意思好像跟大大寫的不太一樣。

1跟2是說會以3.1為主體來發展,並且參考4的定義下去實作,甚至更好。雖然不知道有沒有3.0版這東西,看來相容度3.1比較好,4版應該大改不少。

第三點是說有些4版的設計對網頁瀏覽來說不安全,只適合離線的應用。看來這是google故意提出來的離線的線上文書應用。

第四點是說4版的理念想法會持續的修正討論,以加入3.1版的規範。

有種感覺4版是刻意提出一些很先進,甚至不切實際得規則(第三點),脅迫MS那派愛閉門搞獨家格式的人出面談判,就算表面上採用3.1版了,實際上m$派只要妥協合作就算成功。

發表人:  GlinX [ 2008-08-21, 12:38 ]
文章主題 : 

adon 寫:
GlinX 寫: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原文意思好像跟大大寫的不太一樣。

1跟2是說會以3.1為主體來發展,並且參考4的定義下去實作,甚至更好。雖然不知道有沒有3.0版這東西,看來相容度3.1比較好,4版應該大改不少。

第三點是說有些4版的設計對網頁瀏覽來說不安全,只適合離線的應用。看來這是google故意提出來的離線的線上文書應用。

第四點是說4版的理念想法會持續的修正討論,以加入3.1版的規範。

有種感覺4版是刻意提出一些很先進,甚至不切實際得規則(第三點),脅迫MS那派愛閉門搞獨家格式的人出面談判,就算表面上採用3.1版了,實際上m$派只要妥協合作就算成功。


1 跟 2 沒錯啊~我也說了是以 3.1 為重點,但並沒有說完全排除 4 的影子

至於 3 有說只適合離線嗎?@@" 哪裡? (John Resig 的部落格)
而且,就算有,離線瀏覽功能也是很重要的
Firefox 3.1 就有這個部份在開發中

第 4 點不過就是很像的意思

另外 ECMAScript 有 3.0 啊
現行的版本就是

--

不過要說 4 的理念太過先進而不切實際
這也有點怪喔

舉個例子來說,ActionScript 3.0 就有引入 package 跟 namespace,還加入了類別的觀念
PHP 6 也預計會加入 namespace,只因為沒有 namespace 的存在,函式的名字長度都變得超長

是不是不切實際?真正去接觸過就會知道
就算有些地方真的就現在來看很雞肋,沒有人可以保證它未來會不會變成當紅炸子雞
很多事看當下說不準

某公司這麼大間,比它小好幾倍的公司都做得出來的東西,他有什麼理由好怕自己無能為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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