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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MAScript Harmony https://forum.moztw.org/viewtopic.php?f=22&t=2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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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GlinX [ 2008-08-20, 13:44 ] |
文章主題 : | ECMAScript Harmony |
引言回覆: Discussion between these two groups finally came to an amicable conclusion earlier this month at the July 2008 Oslo meeting, however, resulting in a cooperative refocusing on simplicity and pragmatic language additions. This collective effort will work to improve the existing ECMAScript 3.1 specification while, simultaneously, working on a new successor specification with the moniker “ECMAScript Harmony” that will include more significant language additions.
有興趣的可以找找 Mozilla Developer Center 的 DevNews,可找到上面的原文 (MDC 現在改成新版了,比較漂亮) 我直接貼 John Resig 的部落格連結: http://ejohn.org/blog/ecmascript-harmony/ 中文大意我亂翻一下,看到眼睛痛的請點新一點靈眼藥水 = ="a 就是說 Adobe、Mozilla、Opera 還有 Google 組成 ECMAScript 4 開發小組 而且也開發好一段時間了 但是 Microsoft 跟 Yahoo 並不認同 ECMAScript 4 的規範 也組成了 ECMAScript 3.1 的開發小組,走向不同的道路 而日前,這兩個小組終於達成協議 合併成為共同開發名為 ECMAScript Harmony 的未來規範 (Harmony 這名字取得真好...有某地風味)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其他連結: JavaScript 2 Looking Good Thanks to ‘Harmony’ Project http://www.webmonkey.com/blog/JavaScrip ... y__Project After Oslo: Thoughts on Harmony and Evolution http://blog.mozilla.com/standards/2008/ ... evolution/ --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
發表人: | adon [ 2008-08-21, 0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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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inX 寫: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原文意思好像跟大大寫的不太一樣。 1跟2是說會以3.1為主體來發展,並且參考4的定義下去實作,甚至更好。雖然不知道有沒有3.0版這東西,看來相容度3.1比較好,4版應該大改不少。 第三點是說有些4版的設計對網頁瀏覽來說不安全,只適合離線的應用。看來這是google故意提出來的離線的線上文書應用。 第四點是說4版的理念想法會持續的修正討論,以加入3.1版的規範。 有種感覺4版是刻意提出一些很先進,甚至不切實際得規則(第三點),脅迫MS那派愛閉門搞獨家格式的人出面談判,就算表面上採用3.1版了,實際上m$派只要妥協合作就算成功。 |
發表人: | GlinX [ 2008-08-21, 12: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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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n 寫: GlinX 寫: 新規範的內容為: 1. 重點放在 3.1 (糙!)...會推出兩個可以共存的版本 2. 擴展工作會更為謹慎保守 (可能是指創新跟變異不會太大) 3. 一些 4 的功能將被取消,例如 package 跟 namespace (這是開發 Harmony 的關鍵) 4. 為了保持與 3.1 的一致性,4 的一些想法將被重新設計 (無言...) 看完之後只有一種想法: 怎麼好像突然倒退好多步? 為什麼要對那種人委曲求全? 為了汎用性而犧牲掉的事物可能無法估計吧 原文意思好像跟大大寫的不太一樣。 1跟2是說會以3.1為主體來發展,並且參考4的定義下去實作,甚至更好。雖然不知道有沒有3.0版這東西,看來相容度3.1比較好,4版應該大改不少。 第三點是說有些4版的設計對網頁瀏覽來說不安全,只適合離線的應用。看來這是google故意提出來的離線的線上文書應用。 第四點是說4版的理念想法會持續的修正討論,以加入3.1版的規範。 有種感覺4版是刻意提出一些很先進,甚至不切實際得規則(第三點),脅迫MS那派愛閉門搞獨家格式的人出面談判,就算表面上採用3.1版了,實際上m$派只要妥協合作就算成功。 1 跟 2 沒錯啊~我也說了是以 3.1 為重點,但並沒有說完全排除 4 的影子 至於 3 有說只適合離線嗎?@@" 哪裡? (John Resig 的部落格) 而且,就算有,離線瀏覽功能也是很重要的 Firefox 3.1 就有這個部份在開發中 第 4 點不過就是很像的意思 另外 ECMAScript 有 3.0 啊 現行的版本就是 -- 不過要說 4 的理念太過先進而不切實際 這也有點怪喔 舉個例子來說,ActionScript 3.0 就有引入 package 跟 namespace,還加入了類別的觀念 PHP 6 也預計會加入 namespace,只因為沒有 namespace 的存在,函式的名字長度都變得超長 是不是不切實際?真正去接觸過就會知道 就算有些地方真的就現在來看很雞肋,沒有人可以保證它未來會不會變成當紅炸子雞 很多事看當下說不準 某公司這麼大間,比它小好幾倍的公司都做得出來的東西,他有什麼理由好怕自己無能為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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