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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
「允許網頁程式碼(Script)可以:」
「顯示視窗於最上層或移至下層 (R)」
「暫停或取代右鍵選單 (D)」
「改變狀態列文字 (C)」
原文:
"Allow Script to:"
"Raise or Lower windows"
"Disable or replace context menus"
"Change statusbar text"
建議:
1.首句中「允許」、「可以」各選其一就足夠。
2.第二句兩個最主要的動詞性質不同,易看成「『顯示』視窗於最上層」和「『移至』下層」兩個不同意思,宜改寫。
3.第三句中「暫停......選單」意思不完整,是故選單不能「停下來」,是「暫停......選單」運作。
4.第四句中「改變」宜改為「更改」或「改動」,意思較明顯。
試譯:
「允許網頁程式碼(Script):」
「上移視窗到最上層或下移一層」(按:是否一定是「最上層」?)
「暫停運作或取代右鍵選單 (D)」(按:如允許修飾改次序,則可譯「取代或暫停右鍵選單運作 (D)」,通順感覺略有不同)
「更改狀態列文字 (C)」
_________________ p.s. 個人--陷入失戀的狀態,所以最近少了來討論區。只是記得她喜愛用 Black Japan 的佈景主題,和好些有趣的擴充套件,和當天跟她一起畫的一面 Firefox 旗幟。除了祝福她以後的日子外,我也想不了可以做些甚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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