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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程式碼 = 可任意抄襲? https://forum.moztw.org/viewtopic.php?f=8&t=18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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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Merci chao [ 2007-04-18, 22:09 ] |
文章主題 : | 開放程式碼 = 可任意抄襲? |
大家可以看一看這兩個佈景: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583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129 前者的相似程度真是厲害的很, 很多創作特點真的是傻的也知道根本是 copy 過去 ![]() 重點是完全沒有得到原創者的同意, 照抄的部份也過份地多 關於這個問題, 我想問一問, 原創者可以做的是甚麼 ![]() |
發表人: | jacksun [ 2007-04-18, 23:46 ] |
文章主題 : | |
Merci chao 寫: 大家可以看一看這兩個佈景: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583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129 前者的相似程度真是厲害的很, 很多創作特點真的是傻的也知道根本是 copy 過去 ![]() 重點是完全沒有得到原創者的同意, 照抄的部份也過份地多 關於這個問題, 我想問一問, 原創者可以做的是甚麼 ![]() GNU是可修改轉散發, 有著作權但理論上似乎可以截代碼去用...(非商業行為情況下) 睜隻眼閉隻眼吧,時間會證明一切XD (再說那個冒牌貨好像很久沒更新了:) ) |
發表人: | 訪客 [ 2007-04-18, 23: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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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兩個都是仿 ie 7。 我們就先不討論到底這對 ie 7 有沒有侵權了吧。(因為我也不懂) 如果都是以仿 ie 7 為訴求,如何證明 a 是抄襲 b 呢? |
發表人: | kourge [ 2007-04-19, 1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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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的 theme 的 license 是甚麼...XD |
發表人: | yuoo2k [ 2007-04-19, 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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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un 寫: Merci chao 寫: 大家可以看一看這兩個佈景: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583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129 前者的相似程度真是厲害的很, 很多創作特點真的是傻的也知道根本是 copy 過去 ![]() 重點是完全沒有得到原創者的同意, 照抄的部份也過份地多 關於這個問題, 我想問一問, 原創者可以做的是甚麼 ![]() GNU是可修改轉散發, 有著作權但理論上似乎可以截代碼去用...(非商業行為情況下) 睜隻眼閉隻眼吧,時間會證明一切XD (再說那個冒牌貨好像很久沒更新了:) ) 開放原始碼(Open Source)的理念是在分享原始碼,目的在讓程式碼能廣為被利用。 因此在我看來,即使該作者是直接拿 myFirefox 來改,那也無可厚非,我會說他是一個分支。 會出現這種分支的情況,就是因為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別人的創意很不錯,但是我想自己加點東西進去,讓他更符合自己的需求,那就直接拿來分支... 在我的觀點裡,開放原始碼是允許這樣的,甚至是鼓勵這樣的行為的, 因為它能讓創意延伸擴展,讓更多人利用、享用到這個創意。 就我所知的 GNU/GPL 規範,只要非商業用途,開發者的確是不需知會原始開發者徵得同意的。 開放原始碼的世界就是這樣,每個人都可以改,可以發表他自己的修改版... 以純使用者的觀點來說,人們將擁有更多的選擇,能選擇自己喜愛的產品。 以開發者的觀點來說,擁有繼承原始開發者的技術與創意的自由,也就不必重新發明輪子, 開發將更迅速,也更能將焦點直接放在自己附加的創意部份。 以我自己來說... 我在 Firefox 上能開發出這些套件,他們能夠誕生,原因就是開放原始碼所賦予的自由... 讓我可以自由的取用許多其他套件的創意與程式技術精華,來拼湊出自己理想中的東西。 我的觀點或許跟許多人不太一樣,不過要是我的話,我倒是非常歡迎別人來拿我的套件與創意去用, 因為這樣我就會知道,我想到的方式別人也認同,而且拿去開發更好的功能、或整合到其他的套件中。 而他開發的套件,如果也受歡迎的話,那麼這項創意與其程式技術將能擴展延伸,而讓更多人使用到。 反過來,我也能從他的版本中得到某些心得,或許東西適合的話,也可以拿來加強我原本的套件。 因此,不妨用開放的心態來看這件事情... 也請不要說對方是仿冒品,試著想想世界上能有多少東西是原創的,大家還不是創意抄來抄去... 唯有商業軟體才會在意別人是否使用自己的創意來創造更大的商業利益。 在開放原始碼的世界裡,能分享給更多人利用就是最大的利益,抄的好、改的漂亮,就是個好產品,不是嗎? ![]() |
發表人: | 訪客 [ 2007-04-19, 16: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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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只是保護原創者不被著作權所反告而已, 開放原始碼本來就是所有人可以拿來修改、複製、散佈. |
發表人: | missmomo0911 [ 2007-04-19, 1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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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AeroFox Basic 是基於myFireFox的程式碼改良而來,基本上說明時應該要提及該作品從何而來,例如Songbird官方網站首頁提及到: "Like Firefox®, it is built from Mozilla®, cross-platform and open source." 基本上這應該是對原作者及開放原始碼的尊重及禮貌,這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向addons.mozilla.org反應看看? |
發表人: | legnaleurc [ 2007-04-19, 1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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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rge 寫: 那要看你的 theme 的 license 是甚麼...XD
同意 就算是theme也不一定是用GPL 如果你原本就沒有聲明作品的license 別人會把它當成GPL來改也是無可厚非 說成仿冒者可能有點嚴重 |
發表人: | dora2002 [ 2007-04-19, 1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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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啊, kfly 前輩的心血都被 copy 過去了 (這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 ?) |
發表人: | Charlie [ 2007-04-19, 20:06 ] |
文章主題 : | |
前面幾位還未掌握得到要點 其實只用是GPL授權,就是拿去作商業用途,也不需要通知原作者的,隨便拿去用就好,只要你附上原始碼(包括你所修改的部份)即可 GPL已經不算寬鬆,BSD條款才厲害... |
發表人: | Merci chao [ 2007-04-19, 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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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momo0911 寫: 我覺得如果AeroFox Basic 是基於myFireFox的程式碼改良而來,基本上說明時應該要提及該作品從何而來 同感 基本上這應該是對原作者及開放原始碼的尊重及禮貌,這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 現在就像是每一次同事都會偷偷拿走自己的報告, 而且從來都不說明內容是否參考得來的, 然後一起「分享」上司的讚賞一樣 這很難令人不對此感到厭惡耶 至少也應該讓原創者感到被尊重吧 ![]() yuoo2k 寫: 開放原始碼(Open Source)的理念是在分享原始碼,目的在讓程式碼能廣為被利用。 yuoo2k 大你指的是良性競爭?
因此在我看來,即使該作者是直接拿 myFirefox 來改,那也無可厚非,我會說他是一個分支。 會出現這種分支的情況,就是因為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別人的創意很不錯,但是我想自己加點東西進去,讓他更符合自己的需求,那就直接拿來分支... 在我的觀點裡,開放原始碼是允許這樣的,甚至是鼓勵這樣的行為的, 因為它能讓創意延伸擴展,讓更多人利用、享用到這個創意。 (略) |
發表人: | 訪客 [ 2007-04-20, 0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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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i chao 寫: missmomo0911 寫: 我覺得如果AeroFox Basic 是基於myFireFox的程式碼改良而來,基本上說明時應該要提及該作品從何而來 同感 基本上這應該是對原作者及開放原始碼的尊重及禮貌,這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 現在就像是每一次同事都會偷偷拿走自己的報告, 而且從來都不說明內容是否參考得來的, 然後一起「分享」上司的讚賞一樣 這很難令人不對此感到厭惡耶 至少也應該讓原創者感到被尊重吧 ![]() 這是兩回事,這樣的比喻…只能說是失當。 我特地將兩者都下載並安裝來看看,兩者是滿類似的,但我沒用過 ie7,所以不確定 ie7 長什麼樣子,也就沒有辦法說哪些東西是各位的新創意。從圖檔到程式碼,我很快地看了一下,都看不出有什麼抄襲,不知道您所謂抄襲的根據在哪裏。 再者,既然使用了這個授權,就表示接受這個授權的遊戲規則,就表示接受他人取用無需告知。 所以,就我目前看來,並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
發表人: | alex301 [ 2007-04-20, 11:00 ] |
文章主題 : | 仿 WinXP 介面的 PDA 手機 |
要說抄襲...看看這個: http://www.phonedaily.com/news/?news_id=5605 就算是商業產品,這年頭可是連操作介面也"仿"的十足相似, 該廠的軟體工程師真是"創意"十足... |
發表人: | dora2002 [ 2007-04-20, 19:25 ] |
文章主題 : | |
alex301 寫: 要說抄襲...看看這個:
http://www.phonedaily.com/news/?news_id=5605 就算是商業產品,這年頭可是連操作介面也"仿"的十足相似, 該廠的軟體工程師真是"創意"十足... Microsoft 應該會告那家公司 ...... |
發表人: | Merci chao [ 2007-04-20, 21:36 ] |
文章主題 : | |
Anonymous 寫: 從圖檔到程式碼,我很快地看了一下,都看不出有什麼抄襲,不知道您所謂抄襲的根據在哪裏。 這個....
簡單地說明一下, 分頁列上的第二個新增分頁按鈕的放置方式是一樣的, 都是放在 "向右滾" 裏面 巧合!? 不好笑耶 ![]() 其他的我懶得說, 不想爭論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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