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zTW 討論區
https://forum.moztw.org/

莫明其妙的滑鼠完全不能拖拉及解決方式
https://forum.moztw.org/viewtopic.php?f=8&t=25357
1 頁 (共 1 頁)

發表人:  s793016 [ 2008-12-09, 23:27 ]
文章主題 :  莫明其妙的滑鼠完全不能拖拉及解決方式

前兩天突然發現我的 seamonkey super drag and drop 不能動作 (這個套件我是拿來代替搰鼠中鍵使用的,因為有時中鍵怎麼按也開不出來東西) ,那時本來想說還好最近中鍵還算OK所以就暫時不以為意了。

結果今天要用 nero 燒一些東西時,才意外發現我完全不能作拖放動作了,我可以按左鍵拉方塊標示一堆檔案,但無論左鍵或右鍵都完全沒有了拖放的效果。

在一陣 google 後我找到了這篇,結果 ... 還真沒想到我跟他遇到的問題是一樣的 ...

結果就是 ... 莫明其妙的 xp 讓我的 esc 鍵永久按下了... Orz

解法也很簡單,esc 連按個兩次,xp 就會釋放掉那個「永久按下」,於是我的滑鼠拖拉就正常了 ... 囧

特此筆記一下。

發表人:  余弘兵 [ 2008-12-10, 19:24 ]
文章主題 : 

建議版主在這版的標題加上[解] 兩字在開頭~

發表人:  wini [ 2008-12-11, 07:20 ]
文章主題 : 

余弘兵 寫:
建議版主在這版的標題加上[解] 兩字在開頭~


話說在台灣,「(板)版主」指的是管理「其他中的其他」這類板面的人,而不是「討論串」的首篇發文者。

而在大陸要指第一篇的話,好像是用「樓主」的樣子。

不過不管怎樣,「樓主」在台灣網路文化還可以通,「板主」就有點讓人混亂了。

發表人:  余弘兵 [ 2008-12-11, 10:00 ]
文章主題 : 

wini 寫:
余弘兵 寫:
建議版主在這版的標題加上[解] 兩字在開頭~


話說在台灣,「(板)版主」指的是管理「其他中的其他」這類板面的人,而不是「討論串」的首篇發文者。

而在大陸要指第一篇的話,好像是用「樓主」的樣子。

不過不管怎樣,「樓主」在台灣網路文化還可以通,「板主」就有點讓人混亂了。

因為他也是版主嘛!那麼以後叫樓主囉~

發表人:  Merci chao [ 2008-12-11, 10:16 ]
文章主題 : 

話說內地叫 LZ 和 LS (樓主和樓上)
不知台灣的地道叫法?

發表人:  路人乙 [ 2008-12-11, 10:21 ]
文章主題 : 

Merci chao 寫:
話說內地叫 LZ 和 LS (樓主和樓上)
不知台灣的地道叫法?

 「發文者」與「回應者」或「回覆者」,這是正式的稱呼,學術教案或法律文件皆採用此名稱配對。中國大陸地區則沒有正式對發帖以及跟帖的人給予定名,因為中共目前對保護網路權益與虛擬財產的法規尚且未臻完善。

--Edit
 如果只是跟管制網路言論或反網路顛覆國家方面有關的法律、命令、規定,中共倒是已經制定了超過廿部以上,小弟到目前還沒有全部仔細研讀完,目前正在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發表人:  orange [ 2008-12-11, 13:59 ]
文章主題 : 

Merci chao 寫:
話說內地叫 LZ 和 LS (樓主和樓上)
不知台灣的地道叫法?

如果是我的話會直接引言
但是也看過有人是用上面那個(如果是緊接著也不用特別說樓上)
或者PTT用樓層來替代
--
不像內地那樣有特定的用法,比較隨性看得懂就好了

發表人:  余弘兵 [ 2008-12-11, 15:08 ]
文章主題 : 

還是讓大家會到正題吧!不要再討論樓主的問題了~

發表人:  wini [ 2008-12-11, 20:25 ]
文章主題 : 

余弘兵 寫:
還是讓大家會到正題吧!不要再討論樓主的問題了~


首篇的就是解法了,s793016 大概只是想留個記錄,以後忘記時可以馬上搜尋到吧。

1 頁 (共 1 頁)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https://www.php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