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iola 寫:
是不是要將 altSS 和 javascript 放在一起,這就得要更專門的討論了,我也不懂。
我個人覺得說沒人推廣的功能擺著是礙事,因為重點在於「推廣」而不在於「礙事」上。如果因為沒有推廣或者是相對少數的人知道而拿掉功能,那麼我真的建議 mozilla 計劃可以停掉,因為絕大多數的上網者根本不在乎「網路標準」這回事,根本可以拿掉,免得礙事。我們也不用找那些支援 CSS 2 或者是 3 什麼的瀏覽器,因為 ie 就夠了。我們支持 mozilla 是為了什麼? 當然(其一)就是為了推廣網路標準,讓更多的人知道。
擴充套件看來是一個解決方法,但「語言地方化」卻又是一個困擾的問題。
抱歉,大概是我沒說清楚,
但是我主要是在說 styleswitcher 功能,
如果沒有做成很方便使用的話,那還是拿掉比較好吧,
至於拿不拿掉對程式有何影響我並沒研究。
不過如果變成 Mozilla 對該功能支援好,
但其它瀏覽器支援不好也有點怪怪的,
不過這樣也可以說成是 Mozilla 領先其它瀏覽器吧,
但是這樣該效果就只有部分編輯器使用起來方便而已了。
總之我的問題在於「方便使用該功能」,
還有「寫網頁的人會不會寫出只有少數瀏覽器才能用的網頁」,
目前能想到的問題就只有這兩點而已,
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是直接做進網頁,
而不必靠瀏覽器的特別功能啦。
(越說焦點好像越模糊了…)
基本上我是需要切換 StyleSheet 功能的人,
只要想想換個 StyleSheet 就能解決不同瀏覽器的問題,
就算要設計得很辛苦也算值得了吧,
畢竟我個人做網頁出來是要給人看的而不是賣弄技術的,
雖然說是因為 IE 對 W3C 標準支援太差勁才得這樣麻煩的啦。
(不過我的網頁本身是在排拒 IE 使用者是不爭的事實)
最後要對於我用字譴詞不小心疏忽的事道歉。
當時寫的時候沒去仔細考量「礙事」那句的意思就發文了,
不過就算這樣說也沒人會相信就是了啦,
總之需要不需要接受這功能是看使用者而定,
而需要不需要提供這功能是看編寫者而定,
使用者想看時就切換,不想要的話就不會想要那功能,
所以由編寫者來做出「這裡有這功能可以讓你用」這個樣子,
而不是讓使用者覺得「要這沒啥用處的功能幹嘛」會比較好。
因此我是傾向
「編寫者想這樣寫,所以就寫進網頁去讓大家看。」
而不是
「使用者想看這網頁的這功能,所以要擁有某瀏覽器才行。」
,至於這些是不是跟你在談論的東西完全無關我也不確定,
我個人是覺得這根本已經是完全不同的話題了啦。
而因為我個人是這樣想的,所以就很直接地表達了,
讓你覺得不舒服很抱歉。
(越打越覺得我似乎是在發完全離題的文章了,還是快點離席好了。)
總之我只是想知道能用 CSS 就做到簡單切換 StyleSheet 的方法而已呀…
要開工具列的檢視按半天才能切實在很麻煩呀,
而且 Firefox 0.9 上根本找不到該功能的切換法呀…
(其實說了半天我就是在嫌它太麻煩了而已啦)
如果有方便的方法能輕鬆切換的話還請多多指教。